
《体坛周报》全媒体记者颜一伟评论称,已是年末,“清债”再次成为中国职业足球不可避免的关键词。 2009年底,中国足协在转会规则中写下了一条“红线”:如果一年内累计拖欠俱乐部工资或奖金超过三个月,球员有权成为自由球员。这就像是在郑重宣告拖欠工资已经严重到足协必须更积极地干预了。然而16年后,拖欠工资的情况不断发生,屡屡影响职业联赛的根源。更耐人寻味的是,足协的“欠费结算”工具箱里的工具越来越多,但始终难以给“欠费结算”一个稳定的标准。问题的根源是什么?拖欠工资这个顽固问题有解决办法吗?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问题,你也可以打开这个工具箱,看看它是如何一步步填充的。 (北京国安未列入中国足协公布的首批还债名单。) 1、开箱:足协的还债工具有哪些?工具箱里首先放进去的并不是如今大家熟悉的“入场门”,而是一记“警钟”——利用合同的后果来迫使俱乐部按时履约。 2010年生效的《球员认定与转会暂行规定》非常明确:如果俱乐部一年内拖欠球员工资或奖金超过三个月,该球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,成为自由球员。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“耽误一点没关系”,而是把拖欠工资的后果放在了一边:不发工资就可能会流失球员,而且还会引发连锁反应。这个“警钟”就像给汽车加装了制动系统职业联盟,试图阻止工资拖欠失控的情况。但很快人们发现,它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很有用,但仅靠这一招很难改变大局。更像是一个警报,提醒球员“可以跳车了”,但俱乐部在拖欠工资的道路上却很难“放慢脚步”。事实上,“三个月”很快就变成了一个计算好的时间表:当红线临近时,先付一点钱,再推迟,再签分期付款,把压力推回去。更令人不安的是,在过去的一些拖欠工资案件中,出现了“钱分两个账户”的做法:登记的合同写得相当清楚,而真正的大头则以津贴、补充协议等形式留在了合同之外。球员在仲裁中要证明“钱应该已经支付了”并不容易。这一警钟可以帮助个别玩家“获得出局”,但要长期让全车按规则行驶却很难。于是,工具箱开始装上“出入闸门”。几乎早在进入2015赛季的时候,“工资奖金是否发放”就被更明确地摆在了准入门槛上:如果拖欠工资,不仅可能在仲裁中败诉,还会失去新赛季的合格资格。拖欠工资已经从“劳资纠纷”变成了“安全隐患”。同年,“准入审查”被写入《中国足球改革综合方案》,俱乐部对准入的敏感度显着提升——拖欠工资不能再便宜地“拖欠”,可以“踢明年的票”。背后,外部压力接力。2017年前后,亚足联开始更严格地审查逾期债务和材料,而国内层面,中国足协则呼吁监管和限期。拖欠工资的纠正力度也加大了。从“俱乐部能否内部解决的问题”,到“可能影响亚冠资格和中国职业足球形象的重大问题”。 atrClub工资帽已经成为职业联赛无法回避的“信用壁垒”。从2018年底开始,管理思路又向“风险控制”迈出了一步:限制薪资、总支出、注资、亏损等,各种大家熟悉的“上限”逐渐形成。目标很简单:业绩压力下很容易出现军备竞赛、烧钱失控,所以首先要抑制支出,降低系统性风险。我们不应该等到拖欠工资出现才去清算,而应该首先阻止那些可能让我们陷入困境的投资。此后,准入程序变得更像是一个固定的流程:审查材料、发布公告、接受异议、重新评估;外站名单追债批量被揭晓,“谁通过谁没通过”逐渐成为中国职业足球的年终大结局。如今,这个工具箱似乎让人眼花缭乱:红线、仲裁、准入门、债务披露,再加上一堆“帽子”……几乎所有能想到的方法都用上了。但工具越多,真相就越棘手:为什么拖欠工资的现象无法制止? 2、问:为什么每年都会拖欠工资?换句话说,工资之所以年年被拖欠,并不是因为工具不够,而是因为三种力量很容易就能追回来:上面有政策,下面有对策;过程中有窗口,可以面对真相;当现金流紧张时,最先“顶”的往往是工资奖金。首先,有上面的规则和下面的步骤。实践中,红线也是可以“操作化”的。最常见的是“三个月”期限:这是触发的原始阈值权利和后果。 2015年版规则中,不再表述“三个月”条款,而是改为“经有关部门决定”,球员可以主张单方面终止合同。初衷是为了让执行更顺利,但在行业措施中,“三个月”被刻意解释为“拖延三个月不算拖欠工资”。红线本来是为了增加违约成本,但在某些情况下反而被视为“安全区”,使红线成为规则中的“卡线操作”。第二,流程可以解决复杂的事实,也可以创造回旋余地。录取审核就像年终审核:只看一个节点;公布名单就像做作业;还有机会增加材料、呼吁和天气评论。结合分期付款、延期协议等实际操作拖欠工资很容易成为“先打通,后慢慢支付”的战场过程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俱乐部往往会产生一种预期:只要在节点前将问题处理在“还过得去的水平”,似乎赛季的延期就能得到解决。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同一份未清债务清单总是会引发两类问题:一方面“名单上没有谁,是不是发生了?”;另一方面“名单上没有谁,是不是发生了?”另一边是“名单上有谁,真的没有问题吗?”就国安而言,本赛季一直有“拖薪”的讨论。不过,由于录取审核的时限以及“拖延和拖欠”的界限并不总是被外界明确理解,所以没有被纳入第一批名单并不意味着存在“严重问题”。这可能只是时间节点、进程进展等因素叠加的结果。回望成都,外面世界也批评了一些个人。债务被追问,但当债权人一致认为“程序已履行”时,俱乐部仍可被列入首次公开名单,但它更像是“年度截图”,很难取代“连续视频”。信息不对称一旦长期存在,就容易形成认知上的信任鸿沟,在“清债”这件事上更容易削弱权威感。第三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拖欠工资的根源是俱乐部脆弱的现金流。中国职业俱乐部的老问题是造血不足:主要收入来自比赛日、转播分成、商业稳定收入、青训交易等往往无法覆盖成本;资金来源高度依赖投资者的输血。当行业蓬勃发展时,输血减少甚至停止,而现金流可以迅速送到俱乐部,而俱乐部往往是最大的输血之一。笔又最容易推迟,从而成为短期的“缓冲垫”。广西平果的经营困境提醒我们:一些近年来流行的、看似“资源够底线”的地方扶持模式,并不一定是保险箱。如果短期集中投入、业绩提升、流量引流不达预期,俱乐部将难以继续发挥“城市名片”的作用,财务风险也会加大。江苏苏宁和广州足球俱乐部的结局让人们看到:金源足球带来了暂时的繁荣,但当赞助商离开比赛时,历史债务足以压垮俱乐部。当过去的投资被记为俱乐部的债务,而俱乐部又没有赚到新的钱时,新的投资者自然不敢掉以轻心。即使有了新东家,如果主要现金流仍然缺乏,历史包袱仍然会成为压垮人的负担。g俱乐部随时。拖欠工资并不是当前唯一的问题。在许多情况下,它们是多年来结构性灾害的集中爆发。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削减开支的“帽子”并不能根治拖欠工资的问题。帽子可以降低上限,降低风险,但不能解决“如何赚钱”。当企业主营收入依然疲弱、投资者依然单身时,无论存多少钱,在现金流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也可能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。更现实的效果是:如果管理层过于专注于“年底渡难”,俱乐部会越来越善于“渡难”,而不会在基本收入等来得慢、需要长期培养的领域投入足够。 3.解药:支出的减少必须是动态的,而收入的增加也很重要。既然问题的根源在于现金流结构,那么解药也必须是结构性的。al:不是多加几个“节流工具”,而是一套同时发挥作用的“节流增收”,摆正两者的关系——节流是止血,增收是治病。该上限可能存在,但应升级为“与收入和现金流挂钩的护栏”,而不是全面的行政上限。我们先来说说节流。工资上限和投资上限并不是没有用的。它们可以防止军备竞赛并降低系统性风险。但更明智的减少支出的方法不是让俱乐部停滞不前,而是将支出纪律与可持续收入联系起来:俱乐部能花多少钱并不取决于谁敢多烧钱,而是取决于你能稳定赚多少钱以及你的现金流有多健康。通过允许俱乐部“根据收入花钱”而不是“根据目标结果花钱到未来”,拖欠工资的诱因自然会减少。y 减少;还可以增加核心营业收入,实力更强的俱乐部在合规的前提下拥有更大的投资空间。值得一提的是,2018年底中国足协推出各种“帽子”时,政策声明中居然提到了“财务平衡”:统一会计规则、设定盈亏线、引入第三方分析、呈现基础财务数据。只不过这套思路更多的是通过“管理损失、管理成本”来倒逼运营; 2019年版财务管理条例中,重点再次放在“账实、把控”上。方向是对的,但要让“开源”成为可审计、可追究责任的硬壁垒,还需要采取额外的措施。中国足协12月3日发布的新政策基本延续了原来的思路:原定文本删除赛程表取消准入规定,并以后续通知取代,使操作更加务实;同时,三级联赛的级别数量由足协2023年制定的“6/5/4”调整为“5/4/3”,女足队伍建设统一在C级(倡议级),响应俱乐部“减负”的号召——本轮新规则有明确减少俱乐部目标的目的。值得一提的是,新规定还新增了俱乐部商务官、球迷事务经理等专职职位,表明中国足协开始更加重视俱乐部业务发展和球迷服务;它至少传递出一个信号:中国足协将“业务技能”纳入准入制度清单。然而,仅仅增加两个位置显然是不够的。从财务约定指标到各项指标的细化,本轮仍更注重“省钱”和“保持账目真实”。对于如何增加联赛和俱乐部运营收入,仍然缺乏更严格的制度控制。这也是“为什么开源更关键”的讨论空间。从足协到中国足协的偿债工具箱中,真正缺少的是一套“引导俱乐部增加核心业务收入”的综合工具。光是喊“增加营业收入”就很容易被认为是俱乐部的口号;要让工资退出主叙事,开源必须是一个难点的目标:比如每年设定并提高“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”,引导俱乐部提高造血能力,将主要收入从输血转移到营业收入。当经营现金流变得更加稳定时,工资将不再是“拖延时间”的融资工具,而是回归到“尊重承诺”的严格约束。当然,仅仅给出一个比率是不够的。最可怕的是“对策”,将单一投资者的输血包裹为“主要收入”:增加关联方赞助、提高冠名价格、签了合同却收不到钱……都可以改善账面。因此,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“收入的真实性”:不仅是合同上支付的金额,还要关注这笔钱是否实际收到以及价格是否接近市场水平。特别是对关联方的赞助行为要更加严格地排查,防止输血冒充手术。堵住漏洞,指标就不会是新一轮的“上政策、下措施”。同时,这种解药不能只给予俱乐部。中国足协也对联赛运营质量提出批评:广播公司业务发展、发行权和服务、比赛日产品供应、联赛分红机制决定了俱乐部核心营业收入的上限。如果联赛运作不成功,俱乐部很容易单打独斗来提高初次收入的比例。成功是空中楼阁;相反,俱乐部的管理能力较弱,联赛的产品很难做大。毕竟,消除拖欠工资是一项系统工程:准入仍将是大门,仲裁和纪律将继续带来艰难的后果,最重要的是,它将推动俱乐部从输血结构转向造血结构。因此,如果真要把“清债”升级为“停债”,至少有三件事值得尽快制度化。足协和中国足协教育仍然需要将“三件主要事情”添加到机构的工具箱中。首先,把“具体什么时候欠工资”说得越来越清楚。明确“合同到期时的补偿”和“触发权利/终止处罚的门槛”之间的区别,以减少灰色地带叙事扩散的空间。二是将“分期协议”从“清关材料”升级为“责任承诺”。愿意谈判并不意味着允许无限期拖延。为延期协议设置更可预测的披露、履行节点和惩罚环节:当合同逾期、不履行时,将触发更强的注册限制或准入后果。让协议不再成为挡箭牌,而是清偿债务的倒计时。第三,要把“财务平衡”进一步从管理亏损转向真正的“巩固核心营业收入、稳定现金流”。费用削减开支可能会继续,但支出上限应更多地取决于可持续的核心业务收入;同时,“是否有利润、是否合理、是否接近市场价格”将成为监管重点,封堵以利润包装输血的渠道。只有这样,俱乐部才会被迫将精力从“传球策略”转向“运营能力”。换句话说:管理拖欠工资的目标不应该停留在“年底清账”,而应该让俱乐部具备全年按时支付工资的现金流能力,让拖欠工资成为一种高风险、低收益的行为,而不是一种可操作的、可操纵的策略。只有这样,“清债”才会从每年的热门话题走向真正的执政终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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